比利时布鲁塞尔中国部事务
中国部事务
布鲁塞尔专家组
欧盟法
货物、服务、业务机构、资金的自由运转和欧洲合同法
竞争法
反托拉斯、兼并、优势地位的弊端、国家资助和反倾销
公共采购
2004/17/EC(欧洲共同体)指导手册和2004/18/EC(欧洲共同体)指导手册
国际私法
国际商业和金融法
亚克达律师事务所
布鲁塞尔工作队人员
彼得•库佩斯 (合作伙伴)
马里耶• 奥塞 (自由人)
尼尔斯•凡•努兰德 (荷兰方)
弥诺斯• 凡• 乔林根 (联合公司管理)
维维亚•谢莱肯斯 (竞争方)
玛丽亚• 凡• 德•韦尔登 (公共采购部)
劳仑斯•特普斯特拉 (国家资助)
玛丁• 沃雷尔 (反倾销部)
萨维娜•斯莫莱加斯 (国家资助)
欧洲法
货物的自由运转
国际市场都在力争确保货物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在25个成员国之间进行自由运转。大多数产品交易时,货物的买卖双方都不必支付关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前,有各种不同的国际技术规范和标准,这些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了产品必须按规定的方法制造和测试,或者规定产品必须具有一定的特性。通过相互认可的加工过程或达成一致的国家技术标准,相互认可的测试程序等来消除贸易技术壁垒。
服务的自由运转
欧洲经济区(EEA)成员国提供的服务能力不应仅局限于本国。服务的自由运转是与人民的自由往来和建立业务机构的权利紧密相关联的。在产品生产的各个阶段,服务工作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制定了很多约束跨约国界条款的法定的和非法定的障碍而使服务的自由运转得花费很多时间。
人员的自由往来
欧联盟(EU)各个国家都有权进入任何一个成员国的领土工作或者寻找工作。学生、领取退休金的人和没有工作的人都有权搬迁和居住在另一个成员国内。有关带家属一起搬迁到另一个成员国去居住的问题也有规定的条款。各种情况都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例管理执行。自由往来的权利是通过社会保障计划的协调和确保相互认可的证书体系不断完善和维系的。
资金的自由运转
资金的自由运转是以人员、服务和货物自由运转为基础的。交易成本能否顺利地在国际市场上运转,其先决条件就是应能使运转资金没有遭到不必要的延迟。开发市场应优先考虑开发金融市场,而金融市场的开发已经在进行之中,并在近几年中跨出了一大步。
竞争法
反托拉斯
实际上,我们可以把竞争设想为市场是由各自独立的供货商组成的。然而,如果在某些公司之间达成了一致的协议,他们相互串通,而不是去竞争的话,这样的协议就会削弱竞争力。举例来说,大多数人熟悉的是有关价格的合同,或者是卡特尔合同(一种企业联合合同等),在这些合同里公司确定了价格的等级,结果是消费者不能利用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力来获的竞争价格。其它还有规定市场操作条件的目标或效果等协议,例如:为贸易公司分配生产定额或分享他们之间的市场等等。
兼并管理控制
对兼并和收购的管理控制是欧联盟竞争政策的支柱之一。公司通过兼并、收购或建立合资公司等方式重新组合时,这通常会对市场产生一种积极的冲击作用:各贸易公司常常会变得更高效、使竞争更激烈,最终消费者获利,即用较合理的价格获得较高质量的产品。然而,为了防止由于市场优势随之而产生的弊端,应限制这种兼并或限制加强在市场的优势地位。
优势地位的弊端
贸易公司在不考虑它的竞争对手、供应商或消费者反应的情况下能够左右市场的话,该公司在市场上是处于优势的地位。公司处于优势地位时,他能够使他的价格高于竞争对手的价格,而无须担心损失任何利润。市场上所有的参与者尤其是消费者肯定能从这种优势的结构中赢利,这样,最终结果很可能导致货物价格较高,货物可选择的范围较狭窄或供货不足。
如果贸易公司在市场上处于优势地位是由于他通过自己强有力的竞争地位和经营效率而获得的,这是不违法的。然而,通过收买竞争者来获取优势地位是违反欧联盟(EU)竞争法的。
国家资助
由于给某些公司或产品优惠待遇而损害其它公司或产品,国家资助严重地干扰正常的竞争力。无论是国家资助的受益人还是他们的竞争对手都不可能长期繁荣昌盛。由于公家补助经常不可能及时获得,因而实际上国家资助受领人并没有获得帮助,还是要回复到竞争力这个问题上去。没有得到公共补助的公司,他们必须与接受公共资助的公司竞争,这些公司可能会陷于极端困难之中,因此,失去了竞争力,并危及到雇员可能失去工作。那么,最终整个市场将由国家资助,使欧洲经济的竞争力处于危险之中。
反倾销
公司某一产品如果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高于出口市场价格时,必然会出现反倾销现象。如果与进口国的制造商相比,出口商有相当的竞争优势,这样的话在打开国际市场时就不仅会导致出口产品的价格低廉,而且也会使出口商在国内市场上降低价格。
反倾销的含义是把倾销进口货的价格提高到一个水准,排除有害的倾销,使市场回复到正常的情况。这样他们就可以消除对有问题的第三国出口商获利的影响。
公共采购
欧联盟(EU)的公营部门为公共采购准备了很多指导手册。这些指导手册提出很多必须在欧洲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的要求。
指导手册旨在清除国家间的障碍,便于在欧洲为公营部门提供货物、作品和服务,并协助确保这些机构乐意接受最佳的采购实践以便从欧洲最佳供应商处获得最低的采购成本。
立法的目的是为采购方拟订详细的广告和投标程序以鼓励竞争。同时对技术条件和标准的使用也应进行管理和控制。